振動傳感器按照直接測量的物理量分為位移傳感器、速度傳感器和加速度傳感器。
顧名思義,振動位移傳感器(常用電渦流傳感器)測量的是位移量(間隙變化),振動速度傳感器測量的是速度,振動加速度傳感器測量的是加速度。速度經(jīng)過一次積分可以成為位移,加速度經(jīng)過1、2次積分可以變成速度和位移,但積分通常會引起誤差。傳感器的選擇與測量的部位和振動頻率有關。一般認為,在低頻范圍內(nèi),振動強度與位移成正比;在中頻范圍內(nèi),振動強度與速度成正比;在高頻范圍內(nèi),振動強度與加速度成正比。
大型旋轉機械通常用裝在軸承上的非接觸式電渦流位移傳感器來測量轉子軸頸的相對振動,用裝在機器殼體上的磁電式速度傳感器或壓電式加速度傳感器來測量振動,齒輪和滾動軸承的振動用加速度傳感器來測量。振動位移具體地反映了間隙的大小,振動速度反映了能量的大小,振動加速度反映了沖擊力的大小。由于振動能量能夠比較準確反映振動的強弱,目前的振動標準傾向于用振動烈度(速度有效值)來作為判斷設備的振動狀態(tài)。
自振頻率是在這個頻率上傳感器自己會發(fā)生諧振,有2個主要用途:
1、要準確測量振動,要求選擇傳感器時,自振頻率需要遠遠高于測試的最高頻率。比如測試的頻率上限是10kHz,那么要求用于測量的傳感器的自振頻率在30kHz以上。
2、在諧振頻率處,傳感器會產(chǎn)生較大的振動,利用這一特性,可以測試由于沖擊造成的高頻寬頻振動。如用于軸承的內(nèi)外滑道缺陷的測試系統(tǒng)等,只利用諧振頻率附近的信號。